今后喝酒可以开车了?酒驾新规来了!
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是现在人们的普遍行为习惯,可以说,这一条规定在相关部门的严格执行下,有效的控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,还让一些不喜欢喝酒的人远离了躲不开的酒席。
但是!但是!12月18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》,明确了“醉驾情节轻微的,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”,“情节显著轻微,危害不大的,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,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”。新政策将在12月18日起执行!
这条新规出台的一条依据就是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逐步成为社会共识,酒驾醉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。如今形式见好,相关要求开始放松,那么如何判断情节是否轻微呢?
醉驾有下列情形的,从宽处理:
(一)自首、坦白、立功的;
(二)自愿认罪认罚的;
(三)造成交通事故,赔偿损失或者取得谅解的;
(四)其他需要从宽处理的情形。
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:
(一)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/100毫升;
(二)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,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;
(三)在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、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;
(四)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,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,自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;
网友对新政策最多的问题就是,一旦放松,是否会有额外的操作空间,如何公平公正去判断和处理,避免徇私枉法。
还有人戏称“以后代驾的人又要失业了”,“这回没有躲酒的借口啦”。虽说是戏言,但是一项政策的发布和更改,尤其是与民生相关的,都涉及了太多连带的东西。有网友就担心是不是新政颁布,醉驾和相关交通事故会频繁发生?
还有之前依据法律被定性为违法的犯罪记录如何处理?
法律法规必定是与时俱进,有宽有严,但是个人认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更改应该多听取民众意见,并且想的更加周到和全面,让法律可以顺利的落地和实施,而不是让民众充满疑惑和疑问。